我人生的第一台相機還買不到兩年,我的大學生活完全沒有照片,高中也沒有,我跟第一個男朋友交往什麼都沒留下,跟第二個男朋友也是交往到一半才用相機記錄我們出去玩了風景照。

我不太喜歡照相,人是假仙的動物,虛榮的動物,這點照相的時候最明顯,而且我總覺得美景還是當時第一眼最有感覺,回家看到洗出來的照片size沒那麼大,相機也不比肉眼能夠觀察到那麼細微的光影變化跟顏色深淺,照片跟原物比還是差很多。美景留在心裡不會留在相簿裡。

我覺得我會買相機,有一部分的原因是我發現我沒幾年前年輕氣盛的自信。我不念舊,也不擅長保存東西,不是特別託付給我的,朋友的卡片、相片、畢業紀念冊,自己寫的小說、畫作,隨手丟了一點都不可惜。我媽還從垃圾桶撿過我的畢業紀念冊,我那個時候覺得,管他的,我又還沒死,人活著就會繼續創造更美好的東西。真正重要的東西會永遠留在腦子裡,要丟也丟不掉。

把可以丟的丟光,才會知道什麼才是不能少的呀,不是咩 XD

直到我發現,我寫不出小說了,畫畫也停了,我才嚇一跳,就算是天賦也會有發揮不出來的一天。我也稍稍有想到,我是還沒死,不過人的際遇不一定會在以後的人生重複,東西還是不要丟得太過分。

來了台北之後,我跟我男朋友以台北為據點,向東部以及西部桃園以北到處搜尋景點,假日就玩,加上電腦看照片size大多了,我就買了相機。我覺得像機配機車,旅行的時候很速配,我跟我男朋友常常隨性的在有景點的地方停下來拍照,如果是開車不是什麼路段停車都方便。騎北宜,在靠近宜蘭頭城的路段,天快暗的時候儘管車很多,我們也是讓車子停在一邊發動,對著宜蘭平原的剛升起燈火跟剛落下的滿天星星拍照。騎山路的時候,有時候遇到開花的樹、沒看過的花、群山剛好在某個特定的點展現出交錯的美感,就停下來拍照,我跟我男朋友會使用各自的設定拍照,然後討論誰的效果比較好。這是用相機才有的旅途樂趣。

煮飯的時候也是,因為有相片才有意願寫東西,寫了就有動力繼續煮,這段時間我常上網找食譜,無意間發現了很多美食客的部落格,留下文字投我喜好的其中一二,看別人與美食為伍的人生。

以前的生活沒那麼緊湊,以後就不一樣了,用相片寫日記也更不佔腦容量吧,都留下記錄就更不用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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