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稱算是國文裡的基礎課程,應該國小就教過了。第三人稱最常出現的就是在雙方談話中被提及的第三者,一般來說我們都用代名詞「他」來表示,或是直接用第三者的名字。但是到底什麼時候會用代名詞,什麼時候會用第三者的名字呢?在兩人談話中,一般來說如果被提及的第三者不在現場,大家都會很習慣的用代名詞「他」來稱呼;如果被提及的第三者就剛好在現場,而且聽得到自己正在被談論,通常都大家會用第三者的名字而不用代名詞吧。 

比方說第一種用法是:甲跟乙在討論丙,丙不在現場,甲乙兩個人你一言我ㄧ語把對話中所有對丙的稱呼都用「他」好像還滿合情合理的。第二種用法是:如果丙在站在甲乙面前,但是甲乙繼續用「他」來代替丙的名字然後就這樣聊下去勒?

我想丙會有想要翻桌的感覺。丙明明就知道甲乙在討論他,而且丙也知道甲乙怎麼說自己,但是甲乙卻假裝丙不存在似的。目中無人就是第二種用法給人的感覺。

我辦公室的同事很致力推廣第二種用法,我不知道為什麼。公司裡上至A咖下至C咖他們都是這樣用。我第一次聽到有兩個人在我背後兩步內的距離一直提到我,而且不斷的用「他」來稱呼我心裡就燃起熊熊怒火。不過觀察一陣子之後發現連像經理這種A咖都會受到跟我一樣的待遇而且一聲不吭默默的承受,我又開始懷疑是不是大家的國文學的不一樣,這是認知的問題不是禮貌的問題,如果我發火會不會被當成小心眼的人?

因為我現在是沒種的C咖,那種對話聽起來又好像沒有惡意,如果有類似的情況我也只好辛苦一點走到對方面前問她們是不是在講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irish 的頭像
    mirish

    第三地

    miri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